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

发布日期:2019-12-27信息来源:党委组织部字体大小:[ ]

本网讯 12月25日下午,机关党委组织教职工在东区主楼四层报告厅,召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宣讲团成员、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晖教授作专题报告,机关党委书记兼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史长丽主持宣讲会。

张晖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的背景为切入,重点从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准确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党的领导、确保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等五个方面系统阐述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中引用大量实例,综合国内外形势,内容详实、语言生动。

张晖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科学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洽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对重点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她表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经过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的成果,凝聚着党和人民的智慧,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机关党委书记兼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史长丽表示,此次宣讲内涵丰富,全面系统的阐释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会教职工更加深刻的认识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以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机关党委将继续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推动全会精神学习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全体党员中不断走向深入。